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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(七五)两半枫叶  (第3/3页)
>    大多数时间里,七小姐都是个简单易懂的人,见到喜欢的人会高兴,听到讨厌的事会皱眉。而主上和他,显然不在七小姐喜欢的行列之内。    上翘的嘴角从进门后便紧紧抿着,七小姐没有说话,将手心捧着的几片枫叶放在书案上,她从旁边的书格里一本本挑书,很快在书案上积成了重重一摞。    这些书七小姐已经数月不曾翻动过了,一经移动本该扬起浮尘,幸而,这几日竹峙对西厢进行了彻底的清扫。    主上额角青筋跳动,到底没有发作。    七小姐把枫叶一片片铺平夹进书页里,白生生的手指上擦痕道道,比枫叶的颜色还要瞩目。    秋游一遭,她的衣服被勾破了几处,指掌间也萦绕着药味。    “你有一天不出事吗?”    主上说。    “出不出事关你什么事?”七小姐继续夹枫叶,眼皮也不抬,“你没事干就喝水,少说话,我不爱听。”    毫不意外会听到这样的对话,竹峙默默上前,给主上续一杯水,再把整摞书都抱在了怀中。    “七小姐,属下来。”他说,“您注意手伤。”    闻言,林湘偃旗息鼓。    出发之前,竹峙似乎就是这么叮嘱她的。瞟一眼自己被缰绳磨红的手指,事实证明,她的确是对方口中的那个脆皮。    真是惨痛的认识。    “谢谢。”    竹峙不是推脱几句就会改变心意顺从她的性格,知道书要不回来,林湘领着他回了东厢。    是的,东厢。    林沅是个(选择性)死洁癖,不愿意挪到没人打扫又换过好几任房客的东厢去住,林湘索性自己搬到了东厢,眼不见为净。    她没把这栋宅院当家,住在哪里都没差别。    只是,东厢内什么也没置办,除了睡觉能遮风避雨外没多大用处,她偶尔还是要回西厢拿点儿东西。比如今天。    将书放在木桌上,送走竹峙后,林湘躺在小床上,整个人死气沉沉摊成一个大字。    虽然元宵写了纸条叮嘱她要用热水敷一敷腰腿,但林湘意兴惫懒、并不想动。    离开了现代社会,用热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    坐马车蹾屁股,拉缰绳费手,被点絮带着上下晃,背腰腿心脏全受不了,总之,她哪哪儿都有点难受。    而且,遇到了孟言谬……好奇怪一个人。    她把枕头抱在怀里,脑海里第一个浮现的是黑色卷发下那双松霜绿的眼睛,然后是松子糖的甜和掌心飞过的一点湿意,阳光下他漫不经心拂过树叶的手指,随口说出的“那么喜欢”,最后的最后,是元宵慌乱的神情,以及,他和元宵离开的背影。    “总有一天,你会因为自己的冷漠而犯下大罪。等到那一天——”    等到那一天……    身体困倦到了极点,林湘不知不觉睡了过去。    梦里橙黄橘绿,枫叶红。    我复活了!    工作时是累,回到老家是一点私人空间都没有啊,二十四(五)了这合理吗,我爸我妈都不去打扰我弟。    (   ′?`)    小故事:    1.药是林淮在马车上涂的。虽然伤轻到没必要,但娇生惯养长大的娇气鬼林淮还是不放心。    2.如果条件允许,林沅只喝水,不喝茶啊这人真没品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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